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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企业借用房地产资质属于违规么?

作者:金财财务 日期:2020-11-27

我们知道建筑企业都需要申请资质证书,建筑施工企业和工程设计企业都是如此,但是涉及到具体的申请条件则有不同,申请要求也不有所不同。

房地产企业也是需要申请资质证书的,取得资质证书才能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房地产资质证书有一定的等级划分,新成立的房地产企业可以申请暂定级资质,在满足条件后能取得更高级别的资质证书。

另外一方面,申请房地产资质证书是有一定的条件要求,有些企业以为各种原因导致申请困难,于是想到借用房地产资质来开展业务,那么借用房地产资质属于违规么,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我们首先看从事房地产经营与开发业务所需要的条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三)有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实际上借用房地产资质证书来开展业务的案例并不少,合伙协议中约定借用企业房地产资质进行房地产开发,该协议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无效。

合伙人约定进行房地产开发是由一定的注意事项的。

首先合伙人约定进行房地产开发时,须保证至少有一方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否则合伙协议易被认定为无效。

其次对于各合伙人均不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的,可合伙注册成立企业并取得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以注册成立的企业名义从事房地产开发事业。

对于各合伙人均不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的,可合伙注册成立企业并取得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以注册成立的企业名义从事房地产开发事业。

由此看来,借用房地产资质从事开发业务的,还是具有一定的风险的,有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还是应该申请资质证书。企业想要了解更多的房地产资质证书办理讯息及要求可以咨询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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