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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商标注册原则是什么

作者:金财财务 日期:2020-05-19

    商标注册原则如下:

    (一)申请在先原则。申请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商标局受理zui先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对在后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二)自愿注册原则。

    (三)原则使用顺序。

    【法律依据】

    《中hua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九条,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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