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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注册公司时,营业执照上注册地址必须要有吗?

作者:金财财务 日期:2020-06-20

工商部门这几年一直都在改革,年检改年报,前置改后置, 注册资本实缴改认缴,住所登记便利化等等。但是,有一点基本各地都没有大改,那就是企业注册地址登记。企业经营场所与营业执照登记的住所不一致,将面临一至十万的罚款,并且会进入经营异常名录。

鉴于目前很多老板不是很重视扬州公司注册地址,小编来讲讲: 扬州公司注册地址的重要性。


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或经营场所」是经工商部门登记的合法注册地址「或经营场所」公司得在登记的地方办公。如果擅自变更了住所,将面临一到十万元的罚款,就是不低于一万元,不高于十万元的罚款!

当然,同时还会进入经营异常名录,留下永远的企业信用污点「即使企业后来申请移出了经营异常名录,该记录也是永久存在的」。

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扬州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第二十九条 扬州公司变更注册地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第六十九条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必须有办公场所

不管扬州注册公司、分公司还是个体户,都必须有注册地址。

当然个别有特殊政策的地区除外。

企业注册地址登记的功能主要是公示企业法定的送达地和确定企业司法和行政管辖地,而经营场所是企业实际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所在地。

经营场所有要求

一方面,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条件已经放宽,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生产经营情况自主选择住所;

另一方面,并非任何场所都可以作为经营地址。

例如,违章建筑或建筑不能登记为经营地址,军队房产需要相关的租赁许可证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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