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0527-5581

注册商标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注册商标

扬州商标被驳回的相对理由

作者:金财财务 日期:2020-08-10

    在进行商标注册的过程中,商标被驳回是非常常见的。不过不要因为商标被驳回了就给注册的商标下“死刑”。商标被驳回以后,商标局就会下达《商标驳回通知书》,上面会告诉申请人商标被驳回的理由。如果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可以通过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商标驳回复审

    商标驳回的理由分为绝对理由和相对理由,之前给大家介绍了什么是商标驳回的绝对理由。那么商标被驳回的绝对理由是什么呢?接下来为大家解答。

   商标被驳回的相对理由一般是与在先商标权利的冲突。

    所谓与在先商标权利发生冲突,主要是指正在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的已经注册的商标或者正在申请注册的商标,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相同或类似。这是商标被驳回的另一种因素:商标被驳回的相对理由。

一般是指:

    1.同一类别相同的商标。

    2.同一类别近似的商标。

    3.同一类别却是保护同一种商品的。

    4.不同类别却是保护同一种商品的。

    5.不同类别却是保护类似商品的。

    6.相同商标或近似商标,申请日期在后的。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商标被驳回的相对理由”的解答。

    有关注册商标及注册商标过程中如果遇到问题,欢迎来咨询我们,我们竭诚为您服务。




上一篇 扬州商标被侵权了怎么办?商标诉讼的流程是什么?


下一篇 扬州为什么要委托商标驳回复审代理机构?